制定風險控制目標:保證公司及基金運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;保證基金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;保證公司的經營目標和經營戰略得以實現;將各種風險嚴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,保證業務穩健進行;維護公司的信譽,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。
我們設立專人負責合規風險防范,與私募協會和其他機構保持溝通,踐行政策規定;同時按照公司制度和相關崗位手冊,規范員工行為。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,定期召開會議,研究宏觀經濟形勢及市場狀況,確定下一階段投資策略,制定資產配置比例,控制市場風險暴露。
制定投資授權制度,即投資經理對某一項目的投資規模超過所授權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,須經過投資總監審批后方可實施;投資規模超過更高比例時,須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實施。